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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乡村振兴促进法》6月1日起施行

2021-05-27 540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,自今天(6月1日)起施行。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产业发展、人才支撑、生态保护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,从法律层面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,确保各地不松懈、不变调、不走样,持之以恒促进乡村振兴。

专家解读:聚焦突破重点难点问题

针对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、严格规范村庄撤并等重点、难点问题,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范。

专家表示,随着城乡融合发展,部分村庄的撤并搬迁有一定的必要性。但是,撤村并居在实践中个别地方政府忽视了农民的主体地位,不问农民意愿如何,只是看中撤村并居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而实施村庄撤并,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、逼迫农民上楼,“撤村并居”变成了“拆村并居”,对此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,严禁违背农民意愿、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。